湖北省通山县富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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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山县富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

发布时间:2021-09-26 来源:富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

通山县富水湖风景区管委会(副处级),为县委、县政府派出机构,主要职责有:

(一)负责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风景区规划、保护、管理、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制定富水湖风景区管理办法。

     (二)负责富水湖风景区旅游资源的规划、保护、利用和管理工作。

(三)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富水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及核心景区详细规划。

(四)负责风景区新建项目审查、论证、选址和报批工作,查处违规建设项目。

(五)负责保护风景区资源,维护风景区生态平衡,依法查处破坏风景区生态环境行为。

(六)负责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。

(七)负责隐水洞景区管理工作。

(八)负责富水湖风景区内景区、景点的旅游事务管理,做好景区宣传推介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。

     (九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